近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環境監測站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幫扶活動。“排污單位是自行監測的主體,必須要開展自行監測工作,且需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 白云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解釋道,“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將會被處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
白云環境監測站技術人員向排污企業解答自行監測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為進一步督促排污企業落實自行監測主體責任,提高自行監測數據質量,自2021年5月以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環境監測站對轄區內食品生產、洗衣洗水、金屬加工、污水處理等19家重點排污企業,開展了自行監測幫扶指導工作。
白云環境監測站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希望通過開展自行監測幫扶指導,使企業對排污狀況和主體責任有更清晰的認知,讓自行監測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充分發揮自行監測的作用,為生態環境管理提供更加科學、可靠的監測數據支撐,真正讓自行監測‘測起來’‘管起來’‘用起來’!”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環境監測站采用現場檢查、指導講解的方式,針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評估、污染源在線監測等方面開展問題排查工作,“面對面”查漏糾錯、“點對點”答疑解惑,以幫促改、以改促進,切實壓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規范自行監測行為,提高監測數據質量。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是構建多元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排污單位自證守法的重要依據。正常生產工況下,排污單位可自行或委托有資質單位開展監測,并妥善保管好監測數據資料。目前,排污單位普遍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少、技術力量薄弱、未能充分了解自行監測工作等情況,導致出現自行監測方案制定不完善、儀器設備未檢定合格、監測指標漏項、臺賬記錄不規范等問題。
下一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環境監測站將繼續加強對排污單位的幫扶力度、加大幫扶范圍、優化幫扶方式,實現精準監督、高效幫扶,打通堵點、解決難點、消除痛點,進一步壓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提高自行監測數據質量、為環境管理提供精準可靠的監測數據支撐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