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安徽省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亳州市生態環境局第一時間貫徹落實,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堅決遏制此類案件頻發勢頭。
5月20日,亳州市生態環境局接到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與基礎數據庫系統發送的亳州市利辛縣永興鎮振雷墻體廠廢氣總排口自動監測數據異常的信息后,立即安排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現場調查核實。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廠正在生產,是一家生產煤矸石燒結磚的企業。
經調閱該廠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發現,工控機顯示的煙塵濃度、煙氣流速、煙氣溫度、煙氣壓力和煙氣濕度等參數分別為0.72mg/m3、2.55m/s、47.48℃、-52.50Pa、15.78%,且均為恒定值。
經現場對自動監測設備通標氣測試,以上參數仍顯示沒有變化,初步判定該公司涉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執法人員現場仔細對該廠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內部檢查發現,該廠擅自將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中的ADAM模塊(具有監測數據收集轉換功能)與工控機之間的通訊數據傳輸線插頭拔出,造成監測數據不能如實從ADAM模塊傳輸至工控機,導致該廠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顯示煙塵濃度、煙氣流速、煙氣溫度、煙氣壓力和煙氣濕度等參數數值為恒定值。
另外,該廠擅自將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站房內的視頻監控斷電,導致視頻監控不能正常使用,讓執法人員無法調取到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視頻監控錄像。
該廠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禁止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之規定。目前,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已對該公司立案查處,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對有關設施、設備采取查封措施。
下一步,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法對該公司實施行政處罰,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此案件是安徽省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亳州第一案。
(來源:安徽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