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云環發〔2010〕21號
云南省環保廳關于公布2010年國家及
省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通知
各州、市環保局,各重點企業:
為加強國家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環保部下發了2010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以下簡稱“國控企業”)。根據環保部要求,經研究,我廳將2010年云南省國控和省控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本次列入國控企業163家,其中,廢水重點監控企業89家,廢氣重點監控企業43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37家,廢水、廢氣同時重點監控企業6家。省控企業相應調整為37家。國控和省控重點監控企業共計200家。
二、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要將國控省控企業作為環境監察重點,擬定環境監察方案。省環境監察總隊要認真組織全省環境監察部門開展國控省控企業環境監察工作??h(區、市)級環境監察機構對轄區內國控省控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情況,每月至少監察1次;州(市)級環境監察機構每季度至少監察1次;省級環境監察機構適時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其中,對30萬千瓦以上燃煤電廠穩定達標排放情況,每季度監察不少于2次。
三、各級環境監測站要將國控省控企業作為監督性監測重點,擬定環境監測方案。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要認真組織全省環境監測站開展國控省控企業監督性監測工作。國控省控企業監督性監測為每季度至少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二個月底以前完成監測。國控省控企業監測項目廢水以化學需氧量(COD)、氨氮、重金屬及行業特征污染物為主,廢氣以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及行業特征污染物為主。
四、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云南省環保廳關于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及2009年排污許可證年檢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環發〔2009〕16號)和《云南省環保廳關于限期完成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項目建設的通知》(云環發〔2009〕182號)要求,認真梳理企業環保情況,加強排污總量管理;認真檢查、督促、統計國控企業在線監測系統的安裝、運行和數據可靠性穩定傳輸情況,嚴格按《環保部關于印發〈國家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辦法〉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監督考核規程〉的通知》(環發〔2009〕88號)要求加強企業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要建立和完善國控省控企業環保檔案,一企一檔,加強對國控省控企業的指導和監管。
附件:
1. 環境部關于印發2010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通知
2. 2010年云南省省級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二〇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污染控制 重點企業 名單 通知
抄送:省環境監察總隊,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省環境科學學會。
云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0年2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