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生態環境部在京召開2021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總結2020年和“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析當前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謀劃“十四五”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點工作。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完成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大任務。把辦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件作為重大政治責任落到實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啟動編制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持續推進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制作完成2020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積極籌備《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以生態環保倒逼高質量發展。圓滿完成河北省圍場縣、隆化縣定點脫貧攻堅任務。
二是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支持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堅持“兩個緊盯”,強化重點地區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理處置監管服務,全力支持湖北武漢等地抗擊疫情。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發展秩序加快恢復。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印發《關于嚴懲弄虛作假提高環評質量的意見》,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三是突出“三個治污”,高質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進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O3)協同控制,開展夏季O3污染防治監督幫扶,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碧水保衛戰取得重要進展,深入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8.2%,長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V類國控斷面全部消劣,長江干流歷史性地實現全Ⅱ類水體。穩步推進凈土保衛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模式,圓滿完成2020年年底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目標,“洋垃圾”被徹底擋在國門之外。大力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加強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和生態文明示范建設。
四是切實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確保生態環境安全。生態環境部調度處置各類環境應急事故157起,督辦并處置34起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高效運轉國家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全國核電廠經驗反饋體系并有效運轉,加快推動歷史遺留核設施退役治理工作,核與輻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是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初步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完善生態環境法治建設,積極配合制定長江保護法、生物安全法,完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工作。加強依法依規監管,完成黃河流域試點地區排污口排查,開展執法檢查58.74萬家次,全面實施舉報獎勵制度,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在重點地區部署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測,持續推進全國環境監測數據聯網共享。加強新聞輿論宣傳引導,舉辦2020年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討會、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持續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交流,果斷回擊美抹黑我生態環保工作,建立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機制,組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研究院,繼續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啟動中非環境合作中心,鞏固全球核安全合作成果。扎實推進基礎能力建設,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圓滿完成,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正式揭牌成立,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圓滿收官,深入推進水專項和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聯合研究,初步構建“一張圖”大數據信息系統。
六是持續改進作風,構建與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適應的鐵軍隊伍。堅決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加大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貫徹執行和督促檢查力度。制定實施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舉措。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會議要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把握好“五個堅持”的總體思路,即堅持新發展理念,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完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推動重點領域工作取得新突破。
會議確定,2021年要抓好以下八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系統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編制實施“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推動編制建設美麗中國長期規劃。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加快“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推進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支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二是編制實施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加快建立支撐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的項目庫,加快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深化低碳省市試點,強化地方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研究編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取得積極成果,扎實推進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三是繼續開展污染防治行動。推動出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評估。持續推進空氣質量提升行動,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深入開展VOCs綜合治理,加強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準備工作。繼續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和海洋污染綜合治理行動,大力推進“美麗河湖”“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推動重點流域、湖泊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入河(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推進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加強陸海統籌,繼續開展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強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監管。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和風險管控,推進重點地區開展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繼續強化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
四是持續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做好COP15籌備,積極推動“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各項談判進程,編制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指導意見,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深化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建設。持續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建設。
五是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推動更多省份建立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完善核與輻射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和管理體系。強化核電、研究堆核安全監管,協助推進核電廢物處置,推動歷史遺留核設施退役治理,加快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
六是依法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繼續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開展夏季O3污染防治、冬季PM2.5治理等重點專項任務監督幫扶,推進黃河和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深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達標排放專項整治。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七是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進一步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化解能力,完善國家環境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準備能力,深化上下游聯防聯控機制建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八是做好基礎支撐保障工作。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制定實施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三年工作方案,建立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實落地見效。增強科技支撐保障能力,組織實施PM2.5和O3復合污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繼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研究,做好水專項收官攻堅。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監管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建設,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制修訂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穩步推進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加強新聞輿論引導。擴大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提升履行國際公約的能力、水平和實效。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