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
近期,宜昌市猇亭區張家灣國控空氣自動站周邊出現霧炮車長時間駐停噴霧、疑似人為干擾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采樣的問題。省廳組成調查組赴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處理結果
調查結果表明,來函反映猇亭區張家灣國控空氣站周邊出現霧炮車長時間駐停噴霧問題屬實。5月11日霧炮車在宜昌市猇亭區張家灣國控空氣自動站周邊停車噴霧作業,為霧炮車駕駛員向龍未按規定操作,在工作過程中為拖延時間,導致霧炮車在站點周邊長時間停留,系霧炮車駕駛員作業不規范及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所致。
該事件的發生暴露出我省在自動監測站點及其周邊環境日常管理方面還存在漏洞,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監管責任上還存在缺位。反映出地方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對國家相關文件及規范的學習與宣貫做得不夠,對干擾監測和數據造假的認識存在不足,對監測數據的規范性、有效性和真實性的重視程度不夠。
針對國家關于監測數據質量的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監管不到位和噴霧作業不當,影響環境監測工作的問題,宜昌市對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給予了政務警告、約談通報、批評教育、辭退等處理。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壓實責任。各地要持續開展監測數據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監測數據質量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組織各地建立本區域預防人為干預干擾監測過程的工作機制,建立責任清單,突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明確重點責任,細化工作責任,落實責任到人。
二是健全機制,強化監管。各地要健全數據人為干擾防范機制,加強對自動站點周邊環境的日常監管,將國家和我省有關自動站點相關管理規定,以告知函等形式向城管、住建等部門通報,并建立環保、城管、住建等部門防范人為干擾監測信息溝通機制。各監測中心負責聯系協調和監督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做好國控、省控監測點位例行監測采樣的日常保障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國控、省控自動監測站點日常運行維護情況進行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省廳報告。
三是舉一反三,堅決杜絕。全省各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特別是宜昌市生態環境部門,要以此次事件為戒,舉一反三,對本轄區是否存在類似干擾環境質量監測的行為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要嚴格落實國控、省控環境監測站點日常運行管理有關規定,對影響監測數據質量的因素發現一起、整改一起,堅決取締影響、干擾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正常運行的設備設施,堅決杜絕監測弄虛作假行為。省廳將持續加大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于各類干擾監測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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